注意事項:卓越理財專戶之帳戶每月最低平均帳面餘額需達等值新臺幣300萬元(含)以上,若未達每月最低平均餘額者,本行將按月收取每月帳戶管理費新臺幣1,000元或等值外幣。
4.2 「成功推薦」標準:被推薦人新開立之卓越理財專戶,自開戶日之次月或次次月起連續三個月,其帳戶月平均帳面餘額達各推薦等級往來總資產標準,方屬成功推薦。
4.2.1 「月平均帳面餘額」之計算基礎與範例:1)計算基礎:於本行之存款及各投資商品之投資現值、及經由本行投保之各項人身保險所繳之保險費。2) 計算範例:月平均帳面餘額,係指每月1日至30日(31日)之平均帳面餘額。例如:假設N月總日數為31天,若N月7日始存入新臺幣300萬元且維持至N月31日,其N月之月平均帳面餘額為新臺幣241萬元(300萬x25天/31天);若N月7日存入新臺幣380萬元並且維持至N月31日,其N月之月平均帳面餘額為新臺幣306萬元(380萬x25天/31天)。
如於例假日或本行每日系統維護時間後匯出或匯入款項,系統將於下一個工作日為帳面餘額之異動/結算。
4.2.2 成功推薦舉例:
被推薦人A於2025年1月任一日新開立卓越理財專戶,其帳戶於2月、3月、4月之月平均帳面餘額皆達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被推薦人B於2025年1月任一日新開立卓越理財專戶,其帳戶於3月、4月、5月之月平均帳面餘額皆達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4.2.3 上述「成功推薦」標準所要求達到之平均帳面餘額,不計入自推薦人本行帳戶轉入被推薦人帳戶之金額或推薦人本行帳戶資金轉出後再行匯入之金額;平均帳面餘額依本行認定結果為準。
5. 活動注意事項:
5.1 本行將於每月月底寄出推薦禮予上一個月份符合本專案成功推薦之推薦人。
5.2 如本行寄送推薦禮但無法成功送達,推薦人需自行與本行聯繫領取,領取期限至2025年9月30日止,逾期視同放棄權利。
5.3 【遠東SOGO商品禮券】採不記名方式,遺失恕不補發,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找零、移轉他人或更換其他贈品。禮券詳細使用地點請按此,使用地點及其他相關限制仍應依禮券發行機構規定辦理,欲知細節可親臨或致電到禮券使用地點之服務台洽詢。所有推薦禮恕不得折換現金、移轉他人或更換/折換其他贈品。
5.4 滙豐(台灣)保留以其他等值禮品替代原推薦禮之權利。
6. 其他參加應注意事項:
6.1 不得自我推薦,即推薦人與被推薦人不可為同一人。
6.2 不得重複推薦。如有多位推薦人同時推薦同一被推薦人,僅限於被推薦人於開戶申請書所載之推薦人,方可獲得本專案之參加資格/推薦禮。
6.3 為參加本活動,被推薦人應確認已取得推薦人同意,於開戶申請書提供推薦人之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予本行確認並核對推薦人身分,被推薦人未依規定辦理或推薦人向本行提出爭議者,該推薦視為無效。
6.4 被推薦人不可更改或新增推薦人。
6.5 被推薦人與推薦人之間互相推薦,其參加資格及/或兌換資格均自動喪失。
6.6 被推薦人若曾關閉卓越理財、卓越雙享理財、運籌理財、整合專戶或其他既有帳戶,又於活動期間開戶者,不得參加本次活動,亦不計入成功推薦範圍。
6.7 被推薦人開戶日期不得早於推薦人開戶日期,否則將自動喪失領取推薦禮之資格。
6.8 本活動依上述辦理推薦禮回饋時,推薦人需持有本行有效之卓越理財專戶或運籌理財 One能戶,且被推薦人需持有本行有效之卓越理財專戶(不包含私人銀行帳戶),始具備獲獎資格。
6.9 本活動之推薦禮不得事先約定讓與被推薦人,倘本行發現該等情事可保留推薦禮提供之權利。
6.10 本活動相關內容及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圖片及其他著作),皆為本行所有,非經授權,不得任意連結、擷取、改作、編輯或重製。如有上述行為或其他侵害本行商標權等違反法令之情事,本行有權終止其活動參加資格,且恕不予兌換推薦禮。若因上述行為或以任何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獲得推薦禮,本行有權取消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獲贈人並應返還推薦禮或其等值價額。
6.11 凡自外站建立任何連結至本活動網站,皆與本行無關,本行就該網站內容概不負責。此類超連結並不表示本行與該網站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亦不構成本行同意該網站內容。
7. 法律關係及稅捐:
7.1 本活動所提供之推薦禮,為滙豐(台灣)向參加廠商購買,滙豐(台灣)與參加廠商間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關係,滙豐(台灣)亦非推薦禮之出售人或發行人,如推薦人與本活動參加廠商就所提供之推薦禮或服務有爭議時,均應由參加廠商全權處理及負相關法律上之責任,概與滙豐(台灣)無涉。惟滙豐(台灣)於接獲推薦人之請求或申訴時,將盡力予以協助。
7.2 推薦人參加本活動所得之推薦禮,依據所得稅法規定應屬推薦人之其他所得,本行將於隔年1月底前辦理扣繳憑單申報作業,推薦人應將該所得額納入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併申報。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包括但不限於推薦人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須就該所得先行繳納20%扣繳稅款,始得領取推薦禮)。推薦人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或須申報之任何稅務資訊,係屬推薦人依稅法規定所須履行之稅務遵循義務,概與本行無關。倘若推薦人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推薦人自行向稽徵機關提出疑義或申訴。
8. 修改及終止:
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滙豐(台灣)保留得更改本活動之等值禮品,以及得隨時修改、暫停、取消、終止本活動、及/或修改、變更、解釋本辦法規定內容之權利。如有疑慮或發現活動參與者不符資格、資料造假、不實推薦、或違反誠信原則不當獲取活動優惠等行為,本行有拒絕客戶參與本活動與取消推薦人領取推薦禮資格之權利。變動後之本活動相關內容將公佈於滙豐(台灣)網站後生效。本活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辦理。